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,“三公”经费包括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因公出国(境)费,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(境)的国际旅费、国外城市间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培训费、公杂费等支出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,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(含车辆购置税、牌照费)及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桥过路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,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,包括领导干部用车、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。公务接待费,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费用。
经汇总,经汇总,本级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数为2584.66万元,比上年预算数下降35.91万元。其中,因公出国(境)经费177.3万元,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1.8%;公务接待费588.8万元,比上年预算数下降9.8%;公务用车购置经费598万元,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加15.0%,主要原因是司法局、市监局等执法部门须更新执法执勤车辆;公务用车运行经费1220.56万元,与上年预算数相比下降0.04%。
附件:2021年度本级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表
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
国家部委
福建省政府
泉州区(县)市
政府部门网站
乡镇街道政府网站
网站标识码:3505830011闽公网安备:35058302350001号闽ICP备11023440号-1
版权所有:@澳门皇冠:人民政府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、网络信息安全举报邮箱:email@nanan.gov.cn
扫一扫关注
扫一扫下载APP
主办:澳门皇冠:人民政府办公室
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,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:IE浏览器9.0版本及以上;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; 360浏览器9.1版本及以上,且IE内核9.0及以上。